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桂花树下】解开心锁 打开院门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 作者:刘晓邦 发布时间:2021-12-23 11:04:36

近日,纳溪区护国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时,发现一起因院坝“过路”引起的纠纷,通过上门普法,及时化解,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046de78eae05e193207886e27bcf520.jpg

纳溪区护国镇龙沟村韩某,在今年建房后,对院坝进行了硬化改造,为院坝右侧安装铝合金门,本社孔某等4户的出脚路需经过韩某院坝,韩某因与孔某等4户过往纠纷,便在铝合金门上锁,阻挠孔某等便利通行,双方矛盾日渐激化。

纳溪区护国司法所了解到该纠纷后,与龙沟村村委会,及时上门,了解多方诉求,从《民法典》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悉心普法。最终5户当事人达成一致,铝合金门不在上锁,排除了妨碍,保障了多方权益。

(刘晓邦)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