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溪区护国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时,发现一起因院坝“过路”引起的纠纷,通过上门普法,及时化解,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纳溪区护国镇龙沟村韩某,在今年建房后,对院坝进行了硬化改造,为院坝右侧安装铝合金门,本社孔某等4户的出脚路需经过韩某院坝,韩某因与孔某等4户过往纠纷,便在铝合金门上锁,阻挠孔某等便利通行,双方矛盾日渐激化。
纳溪区护国司法所了解到该纠纷后,与龙沟村村委会,及时上门,了解多方诉求,从《民法典》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悉心普法。最终5户当事人达成一致,铝合金门不在上锁,排除了妨碍,保障了多方权益。
(刘晓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