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神县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严格审查助推依法决策。牵头起草《青神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青神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今年以来,共完成合法性审查38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15件,提出建议意见21条均被采纳。开展涉及外商投资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清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没有违反外商投资法的情况。
公开公正助推社会和谐。落实公众参与程序,县政府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全部要求起草部门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共公开征求群众意见24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0次。依法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8件,其中涉及营商环境2件,申请人均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精简证明助推便民服务。公布青神县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共取消10个行业主管部门共49项证明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建立青神县县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青神县司法局县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公示县司法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将涉及律师、公证的12项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
(李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