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车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纠纷。
龙车镇某村有张某两兄弟,因父母常年和小儿子一起生活,老人的承包地一直归小儿子耕种,父亲死亡后,母亲仍与小儿子一起生活,两位老人的承包地仍归小儿子耕种。现与小儿子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矛盾,母亲便单独生活,母亲要求儿女给付赡养费,承包地由哥哥进行耕种一部分。哥哥和母亲多次找村、社调解未果。
龙车司法所了解到该纠纷后,及时介入进行调解,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先后分别与哥哥、兄弟、母亲有针对性的单独进行交流沟通,从《宪法》《民法典》中关于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的承包地子女耕种义务等法律进行了普及。经多次耐心沟通后,其小儿子表示父母的承包地由兄弟二人共同耕种,兄弟二人也愿意承担母亲的赡养费。
这时龙车司法所通知兄弟姐妹、母亲一起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兄弟姐妹四人每人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200元,承包地由兄弟二人共同耕种。该起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黄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