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的形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乐至法院执行局对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排查,通过移动微法院、阳光执行APP、电话、微信等方式逐一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事项委托平台等推动案件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乐至法院执行的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某、蒋某和杨某、文某的两个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被执行人因在外地做生意,受疫情影响无法复工生产经营,面对资金链断裂的奉献,因此提出暂缓执行申请,乐至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后对相关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引导乐至农商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相关要求,在不影响被执行人复工复产且对被执行人资产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前提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或暂缓执行的和解协议。截止2020年2月27日,乐至法院执行局共对受疫情影响的6件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或暂缓执行的和解协议,和解金额达69万余元。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乐至法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既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被执行人复工复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杨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