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寒潮来袭,入冬后最寒冷的天气逐渐到来,2021年11月25日中午,古蔺县金兰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在收到金兰司法所为其孩子送来的新棉衣时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他动情的说到 “感谢金兰司法所对我的关心,我一定认真服从司法所监管,好好生活,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
刘某某,因犯非法买卖弹药罪,201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古蔺县金兰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监管。刘某某从小父母双亡,妻子长期外出失联,两个年幼的孩子与其共同生活,长期处于无人照看的状态,一家人的收入靠摆夜市维持,家庭收入低,生活十分困难。
金兰司法所通过日常走访,从村干部处了解到刘某某的这一情况后,立即对刘某某开展了交流谈话,及时了解刘某某的目前存在的困难,在得知刘某某的两个孩子冬天还存在衣服不够穿的情况时,司法所立即联系了社会爱心人士,向其说明刘某某特殊情况,希望能对其孩子进行帮助,减轻其家庭生活压力,鼓励他树立生活信心。在爱心人士的帮助下,金兰司法所及时将收集到衣物送到刘某某手上,随即也发生了上述感人一幕。
刘某某只是金兰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帮扶关爱工作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金兰司法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通过月走访、周电话、日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状况和思想波动。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帮扶关爱的一面,使其放下包袱,积极接受监管教育,早日回归社会。
(斯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