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工作以来,东坡区尚义司法所为切实发挥好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守稳矛盾纠纷“源头”阵地,积极构建“多元化”服务群众,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日,该所成功化解一起果树赔偿纠纷。
11月3日,辖区某社群众周某称,今年6月购买某农资公司的肥料给自家果树施肥,原本应有两万斤大果的产量,因质量不佳,只卖出五千斤,损失了一万多元,想请司法所调解。接到调解申请后,该所立即电话告知双方来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甲方周某要求乙方农资公司赔偿一万元,乙方不同意,并让技术人员去现场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肥料没有问题,应该是甲方周某使用肥料不当导致,因为其他购买过的买家也从未出现过如此问题,双方争执不下,司法所工作人员将两方劝解离开。随后分别给甲乙两方打电话进行协商,通过合情合法、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阐明利害关系,慢慢开导两方各让一步。调解人员乘胜追击,督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农资公司补偿甲方周某两千元。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长期以来,该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创建有特色的“枫桥式司法所”,有力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贺庆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