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全工作精神和安全工作任务,充分用好“四锦囊”,切实绷紧安全弦,坚决筑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安全防线。
用好安全责任锦囊。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司法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协作共管,局党组同所属股室、司法所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确保安全无事故。
用好安全学习锦囊。局党组在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安全工作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尤其是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专门召开安全学习会议,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
用好安全行车锦囊。狠抓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明确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要求,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坚持每天检查车况,杜绝“带病”出车,确保安全行驶。
用好安全督查锦囊。加强对局机关、司法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督查,特别是对消防、燃气、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对给局机关人员供餐的餐馆人员,督促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保障食品安全。
(赵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