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彭州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化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了日常联络、业务交流、线索移送等九项工作机制。
《办法》提出,一是紧抓工作重点,市司法局和市检察院各自履行法定检察、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二是强化交流沟通,指定联络员,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推进信息数字化共享,形成信息闭环;定期业务交流、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打造行政争议化解铁军。三是坚持全面协作,及时移送线索,对案件线索信息互推,及时审查,结果互认;互邀参与双方办案全流程,相互配合、支持,对确有困难当事人共研司法救助,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办法》的制定,为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问题提供了途径,有利于司法审查和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深度开展。
(练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