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安排部署,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调研组于11月16日—19日到乐山市开展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调研工作。
2021年11月17日上午,全市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座谈汇报会在乐山市司法局召开。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丽主持会议并讲话。
调研组组长内江市司法局副局长解文格、 调研组成员内江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科长张鹏、三级主任科员艾剑,乐山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全体人员,市中区、沙湾区、夹江县、井研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陈丽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全市现有司法所132个,2020年已成功创建第一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今年推荐9个司法所申报第二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前期自查验收全部符合《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基本建设标准》。市中区等相关区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作亮点介绍,调研检查组对“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并集中查看部分拟建所创建资料。
调研检查组在深入基层司法所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后,对乐山市司法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基层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成效明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