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李晓丹、赵伟慧律师参与由眉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一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调解取得圆满成功。
两位律师接到相关案卷材料后,仔细审阅,就同类相关案件进行了案例的检索与分析,在积极与申请人、被申请人沟通的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权利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涉嫌侵权人眉山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在未经权利人许可且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违法转载并向公众传播总字数为1383字的涉案作品。
权利人认为,涉嫌侵权人违法转载其作品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向眉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依法调解。
调解现场,经过李晓丹、赵伟慧律师的说理释法和耐心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共识,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并握手言和。
据悉,本次著作权侵权纠纷是眉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调解的首案。
达宽律师提醒:任何企业和公众,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转载其作品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王娟 何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