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思想状况,确保矫正对象做好疫情防范、不脱管、不漏管。11月11日,古蔺县金兰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疫情期间“特殊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走访排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县司法局工作要求,对辖区内3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重点人员,做到一一见面谈话,逐一强调疫情期间监管要求;深入到主城区3个社区,与社区书记就辖区内矫正人员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公益劳动等情况进行沟通、对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有人管、有人帮、有效果、有震慑,从源头上预防发生矫正监管危险。
二是加大疫情期间监管,防止人员流动。严格落实县局要求,执行疫情期间原则上不批准外出,严防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发生交叉感染,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在家中减少出行,杜绝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
三是强化信息化管理,确保疫情期间人员安全。依托OA系统定位、社区矫正监管微信群等功能,定期、不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覆盖定位抽查和平台监管,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疫情防护。每日在社区矫正监管微信群内,推送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工作动态,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律知识和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要求他们配合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鼓励他们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正确对待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截止目前,所在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行政处罚和脱管漏管现象。
(斯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