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司法所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眉山市司法局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回应群众法律新需求,四措并举积极打造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研究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安排部署全市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确定10个基层司法所作为今年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单位。
二是采取局班子成员分片调研的方式,分区县开展全市80个基层司法所全覆盖调研,找准问题短板,分所分项指出整改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
三是采取市县(区)共建的形式,联合打造特色亮点司法所。今年全市市县(区)共建司法所7所,市司法局投入建设资金62.3万元。
四是强力推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召开全市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实行“一所一方案”快速推进;开展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常态化督导,实行月通报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目前,10个基层司法所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全面完成。
(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