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洪雅县司法局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通过“三多三确定”举措,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心理矫正,有力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多方衡量资质,确定协作单位。通过民政、卫健等部门推荐,在县内资源中筛选出蓝荷服务社、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等心理服务单位,对其资质进行进一步核实,最终确定与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合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工作。
多次沟通协调,确定项目经费。多次与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沟通协调,签订了《心理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和《心理服务项目合作备忘录》,商定一年投入2万元经费,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试、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多个项目服务。
多人参与测试,确定问题等级。9月中旬,对全县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面测试,据报告显示,有36人存在轻度心理问题,有7人存在重度心理问题,有7人存在严重心理问题,11月上旬,针对14名重度心理问题或严重心理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确定治疗方案进行了有效治疗。
(王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