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彰德司法所自“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落实“枫桥经验”工作要求,不断丰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内涵,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2021年11月2日,由南充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希林带队的全省“枫桥式”司法所调研(验收检查)第五组一行到彰德司法所进行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考评验收工作,古蔺县副县长黄炜陪同检查。
调研检查组先参观了古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碧水兰庭法治小区,对司法所的业务场所和硬件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现场察看了矫正宣告室、调解室、社区矫正、探视室等业务用房和人员配备情况,办公场所布置和功能室标识标牌是否规范、整洁等。同时对照考核标准,分工检查台账资料,并以座谈的形式听取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汇报。
最后,调研检查组就彰德司法所如何融入街道中心工作,如何发挥本职工作提升自身地位和形象,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彰德司法所的建设已达到“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业务便民化”的规范化标准。今后,彰德司法所将继续围绕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各项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基层政府的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