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受援人:喻某等49人
受援相对人:卢某、先某
承办人:井研县马踏法律服务所 法律工作者 王学梅
承办机构:井研县马踏法律服务所
案情概要及办案经过:
2021年2月10日,正值2021年春节放假的前一天,井研县马踏法律服务所的办公室走进了一群满面愁容的农民工,他们向工作人员急切地诉说着自己的烦心事。原来,这群农民工于2020年2月至7月在乐山某建筑工地从事钢筋架模等工作,共计49人,至今未拿到薪酬,老板欠各工人工资款百元至上万元不等,金额较大的工资款有欠条为证,金额较小的工资款仅由口头承诺,未支付薪酬共计25万余元,他们在多次找老板卢某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前来寻求法律帮助。
时至年关,关乎民生。井研县马踏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立即与井研县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汇报简要基本情况。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即对申请事项、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并当即为这群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马踏法律服务所的主任王学梅承办此案。接到指派后,王学梅立即为这49名农民工开展援助工作,于当天协助他们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与欠薪人卢某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明法律,告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时,正值春节假日,考虑到节后很多工人要继续外出务工,也为了能及时为这批农民工讨回薪资,王学梅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在假期期间完成了推选诉讼代表人、搜集证据、撰写起诉状等工作。
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井研县马踏法律服务所办公室迎来了新年的第一位“客人”,她不是别人,她正是欠薪案件中欠薪人的妻子先某,她真诚地向王学梅诉说欠薪的缘由,有一定的苦衷,自己一家没有逃避欠薪的事实,愿意积极配合处理。经过沟通协商,先某对于该49名农民工手中有确切证据(欠条)的38名民工的工资数额予以认可,但对没有确切证据的表示无法甄别,可以先就有欠条的部分先进行处理。在先某的配合下,王学梅及时与法院做好协调、对接,连夜完善诉讼材料,在2021年2月20日即完成了该欠薪案件中38名农民工的欠薪兑付,先某当场兑现了一半的工资,余款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
有欠条的38人都已经拿到了一半的工资了,剩下的没有欠条却事实享有债权的工人们开始着急起来,为了及时解决该案中没有欠条却事实享有债权的民工工资问题,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办案人员王学梅多方调查取证,同时加强与被告方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多次跟被告本人沟通协调后,被告表示因其在外打工无法亲自回来处理,会委托其弟弟代为处理。王学梅及时与被告弟弟取得联系,就该案如何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经征询原告等人意见,大家均无异议。经过反复协调,最终,双方于2021年4月2日上午在县法院马踏法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兑现工资的50%,余款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协议双方均表示满意。
案件点评:
建筑行业是吸纳农民工的主要行业,但由于供大于求、劳务用工行为不规范、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部分承包方事后长期拖欠应付款项,农民工因缺乏证据维权艰难,群体追索劳务报酬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且建筑行业因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发包方、转包方、承包方、包工头之间资金款项清算工作不到位、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导致农民工维权在主体选择上存在认知困难,本案在上述两点上实现了较好的处理。
一、准确分析适格被告和司法程序,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因本案仅涉及劳务报酬纠纷,且具有欠条为证,为尽快实现受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冗长的仲裁诉讼流程、节省诉讼成本,承办人将本案确定为劳务合同纠纷,直接进入一审程序。由于卢某出具的欠条明确受援人在其承包工地上施工、为其提供劳务的事实,也对应付工资款项进行了详细核算,案情清晰,证据确实,且总承包企业与卢某结清款项,卢某能够清偿的情形下,承办人选择仅以卢某为被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拖欠的劳务工资。
二、根据案件情况分批处理,积极取证促调解
本案中,一部分民工追索劳务报酬具有证据(工资欠条),另一部分民工的劳务报酬仅由卢某口头承诺。对于第一种情况,办案难度较小,可直接提起诉讼,而对没有欠条等证据的,则应适用仲裁前置,并且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将增加劳动者维权成本。一旦仲裁和诉讼延续的时间过长,相关费用增加,很可能导致劳动者支付追索报酬的过程的相关费用大于最终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这对于农民工来说得不偿失。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人在接受指派后迅速形成分批处理的诉讼策略,与法院多次沟通,优先处理具有欠条的追索,以调解为解决导向。对于没有欠条的追索,王学梅对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详尽的调查取证提纲,包括去施工地所在社区进行取证、让受援人提供务工照片及自记手工账、询问施工地社区证人证明多次讨要工资的事实等。同时与卢某积极协商未出具欠条的工资金额验证方式,最终根据多方印证以及合理推断,卢某认可了不具有欠条的工资数额,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春节前夕接收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贯彻为民办实事、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精神,立即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农民工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当日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快速办理,做到及时安抚农民工群体、不推诿农民工讨薪、避免发生群体性讨薪上访事件,实现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案件承办人员展现出较强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以受援人利益为主要考量的办案理念,多方搜集证据,为双方达成调解做好保障,充分发挥调解自主性、执行性强的优势,让案件在春节后迅速得以处理,为农民工群体减少诉累,力求让“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投射到每一处细节关怀上。
(四川省井研县司法局 方天奕 李青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