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泸州市司法局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员入驻公安派出所“公调对接”机制落实,助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截止9月底,全市88个公安派出所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全覆盖,每个驻所人民调解组织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警民联调联处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构建。
坚持高点推动 积极搭建“对接”平台
市司法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公调对接”的阵地建设、人员配备、受理范围、对接程序、相关保障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为各区(县)依法有序推动“公调对接”机制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坚持制度规范 着力夯实“对接”基础
严格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推进驻所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配强调解人员、建好调解阵地、规范工作运行,实现调解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调解工作标牌、名称、印章、标识、程序、文书“六统一”,驻所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创新实践 持续完善“对接”机制 坚持在实践中持续加强“公调对接”衔接机制建设,初步构建了纠纷案件移交、受理、登记、调解、通报、回访、培训学习、引导诉讼等工作制度,对“公调对接”的专用文书、函件进行统一规范。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发展“公调对接”机制,探索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元化解手段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泸县探索试行“公调诉”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调处新模式,矛盾纠纷经驻所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依托“公调诉e网通”平台直接连线法院实现网上司法确认,为矛盾纠纷的高效、快捷、有效化解提供了升级路径。部分与派出所联建的司法所在“公调对接”中引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处机制,提供法律咨询、现场释法说理,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
据统计,2021年1至3季度,全市通过“公调对接”机制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13件,调解成功率98.97%。“公调对接”机制的全面建立,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释放了公安警力,提升了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人民调解制度在酒城大地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