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无论多优秀,都要做到遵纪守法。遵纪守法不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是用来保护自己的。”这是彰德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在即将解除矫正时,在最后一次集中教育学习时的深刻反思和自我剖析。
强矫正,重帮扶,重塑新生。2013年刘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从监狱服刑到社区矫正见证了刘某思想和行动上的蜕变。在近两年的社区矫正中,彰德司法所着力于建立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机制,根据刘某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针对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有效的帮扶和解决措施,刘某亦能珍惜参加社区矫正的机会,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在彰德司法所和刘某的共同努力下,刘某充分认识到:作为生活在法治社会中的公民,我们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知法、学法、懂法,更要学会运用法律,通过法律途径等正当的渠道和方式来解决问题。
立新志,思笃行,重启征程。刘某即将解除矫正,对于刘某而言,即是社区矫正的终点,也是人生重来新一次的起点,在社区矫正中,刘某能够通过矫正教育、公益活动、个人报告深刻吸取教教训,反思自我,准确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断纠正,深刻意识到做人做事有方有圆,在新的人生起点,奠定新的人生志向,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以行动不负国家、社会、亲人的关心和帮助,将社区矫正领悟到遵守法律和规矩的重要性运用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重启征程,重新振作起来再创业。
树典型,建规范,再铸辉煌。刘某的新生是彰德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成功的典型范例,为彰德司法所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解除社区矫正的坚定了信心和决心,更是为彰德司法所积极探索规范化社区矫正,尝试具有针对性、人性化的社区矫正方式,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助力矫正对象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强化法制观念,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提供了有效的借鉴。刘某人生新的起点也是彰德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起点,彰德司法所立足《社区矫正法》立法目的,推进和规范彰德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必将在维护彰德街道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奋斗中做出更多新的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刘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