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溪区新乐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2020年底,新乐镇高洞村李某经村上同意自费修了一条小公路到家,占用了邻居尹某部分土地,因尹某认为这条小公路的车辆通行对自己房屋产生安全隐患,便在屋檐边的小公路上砌了一个石墩子,造成李某的车辆无法通过,由此产生了纠纷。经高洞村调解几次也未成功,便申请新乐司法所进行调解。
新乐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高洞村尹某家场坝进行调解。在经过调解员4个小时的现场勘测、法律法规讲解和耐心开导后,李某表示将给予尹某一定金额作为占用部分土地的补偿,并在尹某屋檐处加装护栏进行防护,而尹某也将石墩子拆除,保证车辆能正常通行,该起纠纷由此得到了妥善处置。
(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