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近日,受区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派,苏祠司法所对辖区2名被告人进行调查评估。
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办理调查评估案件
接到委派工作后,苏祠司法所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确定人员、确定责任、确定办理时限。
深入开展调查,多方了解被调查对象。
苏祠司法所3人调查小组,通过走访、谈话、查看现场等方式,按照村委会干部、被调查人朋友邻居、被调查人亲属的顺序进行调查,一人询问,一人制作询问笔录,一人负责记录影像,确保调查活动程序合法。调查过程中重点询问被调查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人格特点、邻里相融度、是否有违法犯罪情节等,确保客观真实全面反映被调查人的情况。
扎实做好评估论证工作。
苏祠司法所对调查记录进行分析讨论,提出参考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确保客观、真实、公正反映被调查人在社区的生活情况和现实表现。
调查评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执行力,通过走访调查,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再犯罪的可能性,形成综合评估意见,有利于拟定具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提高矫正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起到推进作用。
(涂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