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泸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矫委主任廖全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矫委常务副主任徐弟波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回顾总结我市社区矫正13年来的工作成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泸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研究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会议要求,要强化部门联动、整合多方力量,切实形成社区矫正上下一盘棋、部门无缝衔接的整体工作合力。要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努力打造“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指导职责,推动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全面履职,加强沟通衔接、协调配合,共同发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我市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要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紧扣重点环节,全面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要严把“入矫关”“监管关”和“教育帮扶关”,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在提高矫正执法质量、规范矫正执法行为上实现全周期闭环管理,共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努力开创新时期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市中级法院院长、市社矫委副主任李俊,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社矫委副主任刘孝勇,以及市社矫委其他副主任,全体委员、联络员、市社矫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作汇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