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福集司法所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矢志不渝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践行“公调诉访无缝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了矛盾纠纷零激化。
一、创建“公调诉访对接”机制,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我镇根据县上相关要求,在镇综治协调中心领导下,建立一套完整的“公调诉访对接”机制。一是成立福集镇诉源治理工作室,由县人民法院指派法官直接与镇调委会联系,实现“诉调对接”与司法确认线上线下相结合;二是镇调委会派遣专职调解员每周一二三到玉蟾派出所坐班,随时调解治安案件中的民事纠纷,实现“公调对接”;三是镇调委会定期与社治办召开联席会,对信访纠纷进行分析,将适合调解的信访纠纷引入人民调解。
二、完善“公调诉访对接”各项制度,实现矛盾纠纷快速高效化解
我镇建立健全“公调诉访对接”机制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矛盾纠纷得以快速高效化解,实现了矛盾纠纷零激化、零“民转刑”,维护了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队伍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调解员队伍。近年来,我镇每年定期组织两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组织调解员学习调解文书制作、调解技巧运用、民法典知识等相关内容。近两年,受培训调解员达500多人次,切实提高了广大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此外,为充实镇调委会力量,镇调委会从2019年3月起,聘请专职调解员1名。
二是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快速处置、跟踪回访制度。为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我镇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每半月一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根据其复杂难易程度,要求简单纠纷当场调解结案,复杂矛盾纠纷15日内调解结案,并及时回访,督促履行调解协议。对未调解成功的纠纷,按属地原则,要求调解员落实专人稳控,每日报告,形成闭环监管,严控矛盾纠纷“民转刑”。如2021年3月18日,我镇清华村张某与张某间贷款纠纷,因欠款方张某无法一次性还款,未达成调解协议,之后落实清华村调解员稳控,并每日报告稳控情况。此后,又经镇调委会调解员多次做工作,现在张某每月还款3000元,矛盾纠纷一直处于稳控状态。
三是开展每季度矛盾纠纷研判。为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情况,实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我镇坚持每季度召开矛盾纠纷研判联席会,由镇政法委员主持,派出所、司法所、各调委会主任参加,对当前矛盾纠纷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针对疫情防控、高铁征地、天府庄园、友某某小区产权争议等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春节、两会、国庆等敏感时段,制定矛盾纠纷处置预案,对重点人员进行疏导稳控,做到了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处置,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认真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我镇严格按县上要求,采取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由县财政50%+镇财政50%的方式进行落实,2019年发放个案补贴经费22220元,2020年发放个案补贴32160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公调诉访”无缝对接机制是一条矛盾纠纷便捷高效的处理通道,具有效率高、零费用、促和谐的优势特点,深受广大群众喜欢。2020年至2021年7月,福集镇调委会共接受法院移送案件108件(另有3件因当事人拒绝调解而未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0件(成功85件),信访部门移送案件16 件(成功16件),共调解214件,调解成功209件,调解成功率98%,司法确认 108 件,并实现了矛盾纠纷零激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福集司法所 曾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