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市司法局科学有效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法治宣传工作

来源:眉山市司法局 作者:朱卉容 发布时间:2020-02-19 22:21:06

QQ图片20200219222155.png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眉山市司法局迅速行动,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牵头抓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把准法治宣传“总方向”。第一时间制定落实全市新冠肺炎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思路,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抓住工作重点,做到法治宣传“无死角”。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点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网络行动。整合司法行政力量和资源,围绕新冠肺炎防控可能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医疗纠纷、交通运管、劳动保障、网络信息管理事项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三是突出以案释法,确保法治宣传“精准效”。成立5个疫情防控法治专业小组和4个专业法律服务分团,协助处理相关违法案件。针对不同群体需求,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护之法律知识48问答》《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法律责任解答》《法眼看疫》《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南》,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解读,结合疫情期间发生的恶意造谣、执意聚集、哄抬物价、拒绝配合治疗等案件进行释法,有力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性。同时,编发依法防控疫情短信,覆盖人群达233.3万人。(朱卉容)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