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县政府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青神县司法局经过充分研究,制发《青神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全方位调研问题。对2019年至今的县政府合同进行统计分析,共签订县政府合同43件,提出意见建议17条,采纳率100%。其中实体性问题4项、程序性问题3项、文字表述性问题10项。针对县政府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市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及外省、市多地经验做法,初步形成《青神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多角度分析研判。立足自身职能,将县政府合同纳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范围,详细规定县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内容、程序及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全县32个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40余条。加强风险管控,针对县政府合同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风险报告、纠纷化解等相关措施9项。
高标准形成制度。经县司法局5次谈论修改,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后,形成《青神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八章37条,明确了县政府合同启动、起草、审查、审签等规定。 下一步,该局将以《管理办法》为依据,严把县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关口,提高县政府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李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