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本网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成功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法律业务备案登记。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创新监管方式,调整了原来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审批的监管体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为落实前述备案要求,证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和财政部,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2020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
据悉,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法律业务备案登记,打破了眉山证券法律业务外地律师垄断局面。
(王娟 李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