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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召开“枫桥式司法所” 创建工作推进会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 作者:李倩楠 发布时间:2021-05-17 11:23:58

近日,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工作推进会。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局长陈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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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陈佳通报了前期“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情况,详细介绍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目的意义和主要目标,传达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创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并与参会人员一道,认真对标创建标准逐一梳理,对在创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朱冰指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打造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要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落实工作举措: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重要性。要准确把握“枫桥经验”新内涵,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所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统筹资源、群策群力,着力构建“司法局+司法所”的两级资源共用、两级协调推动的工作模式。各业务股室要逐项对照《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工作方案》《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关于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按照职能分工,形成合力,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谋划,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实施路径,发挥好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取得实效。

三是攻坚克难、倒排工期,力争圆满完成创建工作。各责任股室、创建司法所要紧盯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目标,配强硬件、聚焦软件,列出问题清单各个击破,按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落实。全局上下攻坚克难,以“枫桥式司法所”为标杆,对标对表实施要求,补齐短板,聚焦薄弱环节,全力以赴加快“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 李倩楠)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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