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所的同志,感谢你们,让我的生活有了着落,让我的老年生活不再有所担忧……”,2021年4月21日上午,76岁的刘大娘握住二郎司法所同志的手激动的说到。
刘大娘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刘大娘年老后一直随大儿子生活, 期间二儿子和女儿均没有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2015年,大儿子因故过世,刘大娘的赡养责任无人承担,反而是由其刚成年的孙子(大儿子儿子)对其奶奶进行照顾至今。由于其孙子收入不高,刘大娘又有多种疾病,日子一直过得很辛苦。但刘大娘每次向其二儿子、女儿索要赡养费时,其儿子、女儿都会以各种理由少拿甚至不拿。
2021年3月15日,刘大娘孙子代其向古蔺县二郎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刘大娘二儿子和女儿履行赡养义务。二郎司法所审核后,认为刘大娘的情况符合援助条件,又因刘大娘系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应当采用绿色通道办理,故从优从快的上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并主动要求指派本所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1年4月21日上午10时,该案在刘大娘所在的二郎镇水泉村村委会公开巡回审理。审理过程中,二郎司法所工作人员张飞通过法、理、情的角度对刘大娘的案件情况进行诉讼代理,并对其子女进行教育、疏导,经过近2小时的审理及司法所、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刘大娘的子女同意按月支付赡养费用,并当庭签订了赡养协议书,至此刘大娘的赡养费问题终于得了解决。
庭审结束后,二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利用本次巡回审理机会,对在场旁听群众开展了一次法治教育课,结合本次案例,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知识对在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素质。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古蔺县二郎司法所不断深化巩固“四项教育”学习成果,把服务人民的宗旨融入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发挥基层司法为人民、惠民生、促和谐、保稳定的职能作用,强化便民措施,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斯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