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某是某水产品经营部的经营者,因某餐厅拖欠其4万余元的货款,在多次催收无果且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苟某来到法院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在征得当事人苟某的同意后,由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苟某与餐厅经营者石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1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欠款。当日,在双方共同提交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书后,峨眉法院依法作出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案当日申请、当日调解、当日确认,实现了纠纷化解结果“立等可取”,且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双方当事人对这种新式纠纷处理模式连连点赞。
将特邀调解案件引导进入司法确认范围,不仅为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非诉解决渠道,更是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和延伸。2019年,峨眉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案件36件,2020年为173件,同比增长389%。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程梦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