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年近八旬的王姓大爷来到复兴司法所,反映自己与邻居郭某两家多年来因为土地边界问题一直存在矛盾。原本双方均以郭某家中几块竹林为界,因竹子一直向自己一方延伸,侵占到自己的地界。为此,郭某已将竹林进行砍伐,防止竹子生长,双方勉强维持原状。但上个月郭某突然组织人员在竹林块之间砌砖墙,但不清除竹根堆,王大爷认为未清除的竹根堆影响了自己挖沟排水,还显得不伦不类,受人笑话,自己愿意提供土地与郭某调换,希望司法所能协调郭某对竹根进行清理再砌墙。虽然双方矛盾已经持续数十年,调解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但司法所和村人民调解员仍然没有轻言放弃,通过现场调查、心理分析、把握利益平衡的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是实地走访调查,摸清事实情况。为顺利开展调解,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先到现场查看了基本情况,并对当事人家属、周边邻里进行了走访,了解双方矛盾诱因,为调解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分析真实意图,确保对症下药。调解之初,因双方积怨已久,王大爷一方只顾谴责郭某一家,以命令口气要求郭某清理竹根,而郭某则态度坚决,即便调解员引导王大爷提出愿意用土地调换竹林地的意见,郭某仍拒不同意,调解出现僵局。人民调解员遂选择单独与双方进行沟通,在谈话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了解到郭某拒不同意清理竹根的根本原因,是担心一旦清理后,与王大爷一家土地没有界限依据,届时王家会侵占自己的土地。针对郭某的担心,人民调解员提出可以在调解协议中将其与王家土地的界限以点位的形式进行明确,一旦双方签字捺印后便具有法律效力,比竹根的保护效力更强,郭某遂同意考虑该意见。
三是平衡双方利益,杜绝再生隐患。在沟通之中,郭某又提出担心围墙砌好后,王家挖沟会危及墙体安全。为确保双方日后不再因该处土地产生纠纷,调解员又提出在双方之间保留50公分作为公共地界,经过权衡,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