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诉求得不到解决,我就去省上、去北京,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因养猪场污染环境被封、地震使房屋受损,朴实的农家女尤某某走上了上访这条不归路。
“你真是一个好人,总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让我们不出钱少走路,我们一家人都很感激你。”经过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李永成历时一个多月的耐心疏导化解,尤某某的合理诉求得到了解决,她也表示息诉止访。
“群众的快乐就是我们最大的快乐!”为了这句承诺,奋斗在秦巴山区宣传法律和践行法律第一线的广大人民调解员不忘初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剑阁一直在行动。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创新治理方式,健全调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近3年来,排查矛盾纠纷11695件,化解11256件,预防1578件,防止民转刑8件,调解成功率达96.25%。矛盾纠纷逐年递减,群体访越级访逐年下降,重大恶性案件实现“零发生”,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规范化建设,组织网络持续完善
一是规范化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纵向推动县、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设立县大调解协调中心、第三方调解中心,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规范29个乡镇调委会、364个村社调委会;横向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向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延伸,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4个、个人命名调解工作室6个、派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14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格局。二是规范化打造人民调解阵地。为调委会、调解室落实了办公、调解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实现办公有场所、调解有程序、工作有轨迹、管理有章程、评定有标准、考核有依据。三是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队伍。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调解员推选聘任、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评选表彰等机制。广泛吸纳“五老”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加入到各级调解组织,通过分片授课、现场观摩、实训演练等培训方式,全县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工作水平大幅提升。目前,全县有人民调解员1757名,其中专职调解员57名、全国模范调解员2名、首席调解员1名、省级调解能手2名、二级调解员5名、三级调解员66名。
网格化服务,破解源头治理难题
充分发挥“网格+调解”优势,建立人民调解“三员二库一评”新机制,实现基层网格全覆盖、调解资源全联动。一是主动进网格。通过“网格员、调解员、指挥员”三员联动,提升人民调解网格化服务水平。网格员负责辖区矛盾纠纷信息的采集、排查和推送等工作;调解员负责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疏导、稳控等工作;在县大调解协调中心设立指挥员,负责全县矛盾纠纷汇总统计、分析研判、调度派单等工作。二是主动做服务。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库、调解员专家库”二库保障,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水平。建立人民调解法律顾问服务库,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退休政法干警等法律专业人员入库,及时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指导,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建立调解员专家库,邀请首席调解员、全国模范解员、调解能手等明星调解员入库,及时为人民调解员提供调解方法、技能指导,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三是主动受监督。建立人民调解当事人满意度评价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当事人在调解结束后可对调解过程、结果以及调解员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打分,实现调解全过程监督管理。
品牌化推动,“剑阁名片”凸显特色
组织县级部门、乡镇主要领导赴浙江考察学习“枫桥经验”,在6个重点乡镇抓点示范、总结经验、召开现场推进会,形成独具特色的“剑阁经验”。一是“郭兴利调解法”广泛运用。以“郭兴利工作室”建设为契机,认真践行“我们多动腿、群众少跑路,我们多用心、群众少烦心”理念,全面推行“四心三把握,两书一联动”调解法,提升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成效。二是“885调解超市”提供“互联网+调解”服务。推行视频接访、视频咨询、视频调解等服务,使“李琦调解”“乡贤理事会跨村调解”与互联网融合,提高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三是“户长制调解”搭建自治、德治平台。按照农户居住分布情况,从相邻的5-7户中推选1名有声望的群众担任户长,明确户长的调解职责,使户长正常生产生活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两同步、两不误,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早调处,防患于未然。
多元化调解,协作联动凝聚合力
一是全过程联动。指挥员、调解员、网格员上下互动、主动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分流、稳控全过程跟进,实现信息互通、全程联动,有效缩短调解时间,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二是全方位联动。与法院、检察、公安、卫健、信访、住建、工商联、妇联、交警等部门建立了跨部门、全流程的衔接机制,涵盖诉调、检调、公调、医调、企调、访调“六个对接”,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的联动调解合力。三是全要素联动。将人民调解作为“三治”深度融合的有效抓手,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引领作用,持续推进简易纠纷“随手调”,复杂纠纷“三三调”,疑难纠纷“众人调”,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目标化管理,调解活力有效激发
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软指标变为硬任务。一是明确任务。将人民调解的组织设立、人员选聘、阵地建设、经费保障等任务下达给全县乡镇和相关县级部门,严格目标考核,确保重要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二是包案化解。对信访、重大、群体等矛盾纠纷,实行县级领导、乡镇领导分级分层包案化解,处理不力、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包案领导及包案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三是严格奖惩。按照《“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办法》,将调解案件划分为简易、一般、复杂、疑难四个类别,梯次核定个案补贴,不同等级调解员按照5%—20%的标准梯度上浮个案补贴,对获得各级表彰的调委会和调解员按照表彰级别予以奖励。
(赵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