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洪雅县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着力“三个强化”,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多项安全生产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强化思想教育。积极参加安全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通过局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精神,将安全生产作为“逢会必讲”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消防、生产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强化检查整治。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全局车辆、办公场所、消防装备、档案保密等方面发现隐患5处,及时建立台账,隐患限时整改5处,确保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无任何责任事故。(谢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