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边法院张坝法庭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原告马边某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吉拿某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
2016年2月28日至2017年10月6日期间被告的车在原告维修厂进行维修,差欠人工费、材料费14000元。经原告多次催收后,被告以原告没给付正式发票为由拒不给付,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履行支付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及时查阅案卷,了解案件事实,分析法律关系,向原、被告双方做好法律法规释明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吉拿某某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马边某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13000元;原告马边某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见证履行现场)
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经法院确认,被告主动在调解书载明的履行期内到法院请求承办法官见证履行,承办法官本着缓解双方敌对情绪,尽快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及时组织双方进行完成履行手续,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吉拿某某一次性支付了原告马边某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13000元,至此,本案得以化解。
本案承办法官全程在线服务,是化解双方矛盾的重要保障,不经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积怨,还减少了审判案件转入执行程序,进一步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充分发挥了司法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中的作用。(阿杜海燕 吴玉琴 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