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健全和完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全县范围内规范实施,青神县司法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保障审查,严把法制关口。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辨析进行专题讲座,对有关食品安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执行部门、县司法局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召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会,组织重点部门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制审核作用,着力提升全县有关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决策水平。
保障培训,规范行政执法。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纳入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范围中,在培训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强化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始终。2019年7月30日,顺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其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参考80人,通过70人,通过率为87.5 %。
保障公正,履行复议职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2019年共办理涉及食品安全的行政复议案件18件,复议维持18件。同时做好对全县涉及食品安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指导工作。(李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