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泸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皮宁 发布时间:2020-09-28 16:33:44

9月28日上午,泸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市司法局顺利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苏世毅、陈柯剑等领导出席会议。

泸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


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泸州市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协会会费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及13名理事。

泸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立泸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是适应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形势,深化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联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桥梁和纽带,协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凝聚人民调解员力量,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对进一步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平安泸州和法治泸州建设产生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901个,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767人,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打造出“4311”矛盾纠纷化解机制、“123”诉源治理模式、矛盾纠纷“三三”调解机制等一系列全国全省品牌。全市先后有2个集体被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3名人民调解员获得省部级表彰。2019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5993件,调解成功15892件,成功率99.1%,协议涉及金额9303.74万元,为维护泸州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泸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普遍赞誉。

泸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


苏世毅要求:要强化使命意识,充分认清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的重要意义,推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三结合;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协会的职能优势,发挥民间调解的角色优势,发挥专群结合的构成优势,发挥联系广泛的信息优势,发挥凝心聚力的平台优势;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协会的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处理关系,密切联系司法行政部门,注重自我管理,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广泛吸收会员,团结广大会员,推动协会建设的发展。(皮宁)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