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素质提升,让想干事的干部“有能力”
以统筹兼顾、全面覆盖为原则,以“双基”人员为重点,采用“通用能力+专业能力”分类培训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实践教育,同时鼓励全体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夯实业务职能,培育法治素养,全方位提升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干事创业能力。
抓选拔任用,让能干事的干部“有位置”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正确的用人标准,把政治素质和品德品行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从思想水平、工作实绩、品德作风、群众公认等多个方面综合考察和培养干部,真正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干部职工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抓实绩实效,让干成事的干部“有收获”
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突出重点、科学规范、便于评价、有效管用的原则,在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经常性、动态化、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的日常考核评价机制,重点从亮点工作、出工出勤、奖惩情况等方面入手,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递进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