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
是危害社会稳定的隐患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是司法行政人的重要使命
本期人物
刘科,男,汉族,中共党员,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工作人员,2016年开始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因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2016年度乐山市市中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度乐山市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度乐山市市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
迎难而上,勇于担当
2018年乐山市启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刘科应工作需要抽调入乐山市市中区扫黑办。扫黑除恶事关民心向背和社会稳定,责任大任务重,他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坚持“守正不阿、除恶务尽”的原则,尽职尽责完成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任务。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刘科注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与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基层司法所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全方位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及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他积极组织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合作,开展扫黑除恶警示教育,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要求、黑恶势力和黑恶犯罪认定、新型黑恶犯罪形式、社区矫正执法监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义务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培训,结合真实案例对其进行普法警示,促其不敢犯、不会犯、不能犯。
服务人民,精于本职
“真诚服务人民、真心对待群众、热情回应关
刘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着这个信念,2018年进入扫黑办后,他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接听群众来电50余次。每一次他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倾听如实记录,做好政策法律科普宣传,及时处理举报问题线索,并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群众。
“善于总结归纳,追求高质高效完成工作”
要确保档案资料明晰、线索流程准确,就离不开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为了高效高质的完成工作,刘科将全区扫黑除恶档案资料分类整理装订42卷,建立了电话接听、群众来访、线索摸排3本线索来源登记台账和1本线索交办台账。他注重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市中区好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突出成效。因工作成效显著,刘科同志被评为2018年度乐山市市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
2019年回到市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后,他依然兼顾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协调工作。他将社区矫正与扫黑除恶紧密结合,指导全区30个基层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对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他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深入一线走访重点对象,确保了在册的2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加入黑恶势力,无一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效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以心换心,法情并用
为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刘科主动协调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他们给予救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向企业推荐就业,鼓励他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从经济基础上解决好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在工作中他注重法情并用,时常鼓励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不断充实完善自身,积极主动去融入社会、回报社会,拾起信心和决心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
在扫黑除恶的工作中
有无数的“英雄”
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让我们向他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