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威远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宣传教育,落实社区矫正管理措施到位,不断促进威远县社区矫正工作抓严抓实,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开展新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律氛围。县司法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团县委在城市花园、婆城公园、连界镇、镇西镇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幅,宣传展架2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抓实日常监督管理,防止人员脱管漏管。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要求,抓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加强“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报到”制度,不定期手机定位点验。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每月统一教育学习内容、时长、标准,1-8月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接受集中教育学习1200余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000余人次,组织公益活动1600余人次。
强化矫正执法活动,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严把社会调查评估入口关,按照“所、股、局”负责制,规范调查评估流程,严格审核调查内容,确保评估意见客观真实,严格审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严格审核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理由、地点、时间,依法依程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工作。
加强执法检察督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坚持人民检察院检察和县司法局督查相结合,开展不少于2次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每月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结合扫黑除恶工作,重点针对涉暴力、黄赌毒、精神疾病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隐患排查,梳理各类线索,建立风险台账,落实监管措施,确定责任人,及时排查疏导社区矫正对象矛盾风险。(龚雪黎 四川法制网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