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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集中视察基层治理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罗永莲 发布时间:2020-07-29 21:46:41

7月28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基层治理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本次视察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陈剑波、蒲俐带队,相关专委会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亚强陪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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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实地视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

视察组一行实地视察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通过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实地察看场地建设、观看展板和宣传片、检查工作台帐、查阅业务档案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功能设置、内部流程、工作运行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一行听取了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亚强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的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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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组一行检查工作台帐、查阅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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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组一行观看人民调解宣传片

近年来,我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纳入综治维稳的大盘子,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着眼社会稳定大局,突出抓早、抓小、抓苗头,聚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了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推动人民调解由粗放型向规范化转变,健全调解组织,规范调解场所,建强调解队伍。二是协调联动,精准调解,推动人民调解由一般调解向专业调解转变,建立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成立多行业的行政调解委员会,完善多部门的联调联动机制。三是多元参与,源头预防,推动人民调解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注重纠纷源头预防,加强系统资源整合,推动调解创新发展。

考察组一行对我市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王波副主任指出,目前我市的多元纠纷化解已经初步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良好态势。下一步,要突出重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两院参与、社会协同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格局;明确主体,压实责任,开展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积案攻坚行动,推进“非诉”网格建设,继续推行诉源治理,探索建立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要加强前端治理基层网络建设,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多元化化解,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罗永莲)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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