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县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丹棱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
定角色,锁定主体。依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规定,对全县319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制定了丹棱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其中,正面清单39个、负面清单280个,明确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清单式管理。
细步骤,严格节点。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污水治理等重大行政决策、重要经济合同事务的必经程序,在提交政府集体常务会审议5个工作日前,由司法局、法律顾问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审议通过后由司法局统一登记并建立台账,实现闭合管理“报备画圈”。
涨知识,增强效能。围绕合法性审查程序及相关审查知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承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今年以来,举办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会3次。同时,加强对各单位业务指导,完善审查、备案、监督检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增强工作效能。(商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