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泸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江阳区人民法院委派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人民调解员高效便捷服务深感赞赏。
案件回顾:原告某医院和被告黄某系医患关系, 2016年10月某日,黄某因车祸导致骨折后有几天后,入住医院治疗至2017年1月24日出院,住院共计92天,治疗期间共产生医疗费十多万,交了一部分,还欠十来万。被告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到医院付清医疗费。原告于2019年11月20日,起诉到江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付清医疗费。 立案庭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启动多元调解模式,于2019年11月25日委派给泸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进行立案前先行调解。被告对欠医疗费事实无异议,并书面承诺还款计划。经承办人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原告在3个工作日内到法院申请撤诉。
此次案件启用先行调解模式,既缓解了后台法官的办案压力,又方便了当事人,让纠纷在短时间内得以解决,更大程度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矛盾纠纷多发,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纠纷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元。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表重要讲话。当前,纠纷解决体系提的要求更高了,不仅需要诉讼渠道的畅通,同时也需要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解纷资源,构建更加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系,培育社会自洽能力,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余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