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司法局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全面实现“硬件+业务”双提质双增效。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5个,4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4名个人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聚焦党建引领,实现政治素质强
坚持党对司法所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所、从严管所,成立司法所联合党支部或片区党支部,有效实现“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聚焦法治需要,实现人才队伍优
坚持编制和人员下沉一线,推行机关法律专业人才联系指导司法所工作制度,试点开展律师担任司法所所长助理工作,接收3名东部地区律师到司法所工作锻炼,不断优化司法所法治人才队伍。
聚焦提档升级,实现基础建设好
加大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力度,司法所所均面积提高27%,构建片区协同运行机制,依托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132个,法治为民的良好形象深得群众好评。
聚焦中心大局,实现工作成效高
围绕乐山“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实践定位,深入开展司法所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全力服务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一流目标,实现保障机制全
制定《加强乐山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