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东坡区行政复议工作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原则紧盯“三个阶段”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工作效能。
案前立足抓早抓小,强化源头化解。首先是以培训促提升。2024年东坡区司法局牵头举办2次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培训会,覆盖27个区级部门和镇(街道),130余名领导干部参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其次是强沟通助化解。立案审查阶段,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简易类案件,注重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搭建有效沟通平台,对申请人进行以案释法,消除申请人的疑惑,实现快速协调处理。
案中优化审理模式,确保案结事了。一是抓制度提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优势,委托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90余件,协助行政复议承办人准确适用法律,理清办案思路;用足用好听取意见、调查取证、听证等制度,共组织召开听证3次,听取当事人意见180余次,有利于申请人打开心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二是优流程提效率。坚持“普通程序”为主、“简易程序”为辅的繁简分流模式,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共20余件,占比10%,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为群众更快捷地定分止争。
案后坚持跟踪问效,实现彻底化解。一是显担当重实效。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释法说理性,对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有效化解行政纠纷。二是强监督促履职。畅通申请人案后咨询反馈渠道,针对被纠错案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2024年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45件,作出复议监督告知书1份,跟踪督办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