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川渝两地法院在成都共同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十周年新闻发布会。据悉,2014-2023年,四川法院审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89万件,决定救助2.73万件,决定救助比例近95%。会上还发布了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通报了近十年来四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基本情况。从2014-2023年以来,四川法院审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89万件,决定救助2.73万件,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1亿元,决定救助比例近95%。救助案件总量、资金总量居全国法院前列。救助类型覆盖民事、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信访等领域,基本形成“应救尽救”格局。3件案例先后入选第一届、第二届“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2件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法院2018年十大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四川司法救助影响力不断增强,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系统、全省政法系统推广,司法救助“四川品牌”持续树优树强。
四川法院始终坚持“应救尽救”,服务大局成效持续拓展。与保障基本民生深度融合。优化救助理念,畅通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救助程序,及时高效支付救助资金2.99亿元。聚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依法救助因诉讼引发基本生存困难的群众3.24万人。司法领域民生保障功能日益显著。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明确协作机制核心内容,与重庆高院会签《关于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意见》,细化12项具体工作举措,以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与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深度融合。立足服务保障“省之大计”,2023年以来加强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法院联动救助力度,聚三级法院之力救助涉诉生活困难群众58人235.5万元。与“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度融合。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执行类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16项规定,细化执行类案件救助条件、加大对涉基本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救助力度,推动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胜诉权益兑现保障,依法开展执行类案件救助2.58万人3.22亿元。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锚定“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目标,坚持树优赋能、提质增效,忠诚履职尽责。依法高效审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价值功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现代化。
(四川省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杨睿 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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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案例一:成某禄等4人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案例二:戴某容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案例三:小羽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案例四: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案例五:刘某洪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