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下午15时许,龙池镇下大街民房发生火灾,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发现火情后立即拨打119并通知了龙池司法所,随即与儿子主动参与灭火。火灾在众人的帮助下顺利扑灭。
次日早上,龙池司法所到李某某所经营的门市进行了走访,关心李某某及其儿子救灾过程有无伤情,了解其生活生产是否受到影响,对李某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美德予以肯定。
李某某表示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在龙池司法所的帮助下,接受了党的教育和劳动改造思想的洗礼,真切体会到了司法所人员的帮扶关心,个人思想有了长足进步,并教导儿子做一个知法守法、乐于助人的人。火灾发生后李某某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火灾扑灭后及时收集镇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隐患,积极向镇政府献言献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灾后重建思路,防范灾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