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解、事了、人和。
2024年6月27日,曾某到多元化解中心反映,4月26日其驾驶三轮车在行驶途中不小心发生侧翻,撞伤了迎面而来的王某,后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双方因医疗费用产生纠纷,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曾某向江门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申请调解。
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员及时开展调查,组织人员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对纠纷事实的陈述及提出的诉求,耐心地平复当事人心情,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向当事人耐心梳理分析利害,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意见的统一。双方当事人在多元化解中心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人身损害赔偿金共计100088元,纠纷至此得以圆满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江门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宗旨,为人民群众切实解决难题,确保一方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