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是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几年前,他陷入了一场套路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回顾 陷入“套路贷”骗局 被暴力催债跳楼致残 当时,老杨经人介绍到张某甲、张某乙处借款,后被两人诱骗签订虚高借款协议。老杨因贷款逾期没有偿还,催债人员赖某和朋友刘某某一同前往老杨住所处要求其还款。 赖某、刘某某来到老杨家,提出变卖其家电、租赁房屋用于抵债,双方因还款事宜无法协商一致,遂发生争执,赖某、刘某某动用暴力,老杨情绪激动中爬上阳台旁窗户,后从七楼坠下。 经鉴定,老杨构成轻伤一级,伤残十级。 判令赔偿未履行 穷尽措施仍无果 最终,法院判决赖某、刘某某支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老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4余万元。赖某、刘某某未在支付期限履行赔偿义务,老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查控,穷尽执行措施,未查询到赖某、刘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 生活难以为继 司法救助点亮希望 老杨因自身残疾需要长期治疗,无固定收入来源,还要抚养未成年女儿,基本生活难以维系。 江阳区法院本着“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司法救助理念,主动联系了老杨。 杨大哥,你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我们给你详细介绍下司法救助政策。 法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老杨讲解了司法救助的相关内容,考虑到老杨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于是辅助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简化办事程序、优先审查、优先审批,打开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最终,老杨成功申请到2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 “没想到还有这笔救助金,给我们家帮了大忙啊!日子会稍微好过一点了!”领到救助金,老杨激动地说。
司法救助是一项“一头牵着民生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积极实践。接下来,江阳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救助力度,拓宽救助渠道,让司法更有温度,让为民更有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