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司法局赤水司法所围绕赤水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要求,在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中配强审查队伍、建强审查机制和强化审查流程,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配强审查队伍,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建立以乡镇政法委员为组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镇村法律顾问为组员的乡镇合法性审查队伍,在政法委员统一领导下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在配强司法所力量基础上,聘请4名专业律师担任乡镇及下辖1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将合法性审查纳入法律顾问履职范围,依法保障法律顾问经费。赤水镇共有专兼职合法性审查人员7人,其中5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建强审查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建立《叙永县赤水镇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制度》《叙永县赤水镇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将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对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进行全覆盖审查,要求法律顾问对各村(社区)合同协议和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建立重大合法性审查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在赤水镇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审查流程,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赤水镇合理构建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建立业务办公室申请——党政办交办——司法所受理并组织审查——乡镇政法委员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审查流程,对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和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全程跟踪指导,同时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镇村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
2023年以来,开展合法性审查44件,提出审查意见100余条,全程跟踪指导重大行政执法活动2起,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2场次。在审核乡镇政府拟与某公司签订的《拍摄合同》时,审查人员发现违约金约定条款不对等、知识产权归属未约定和视频拍摄前预付60%费用不合理等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最终乡镇政府采纳了法治审查意见并与该公司重新磋商合同条款,有效预防和避免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