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司法局坚持能动复议理念,以复议为民为宗旨,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和解贯穿复议全过程,不断创新复议案件办理举措,努力提升调解、和解率。
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探索制定《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制度》,将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分为受理前调解和审理期间调解,强化在行政复议案件审前、审中通过协调和劝导,做深做实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和解、终止复议,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坚持调解优先,打造全链条调解。将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案件各个环节,接待受理环节,针对案情简单的行政复议申请,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联系,核实案件情况,对可能涉嫌违法案件督导被申请人自我纠错。立案环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释法说理,促使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审理环节,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努力促成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
强化诉源治理,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强化“府院协作”联动,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形成深化诉源治理的合力。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机制,加强运用诉前、诉中化解纠纷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降低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率。
提高监督效能,提升复议公信力。落实调解和解协议履行监督机制,积极督促、回访调解和解协议履行情况,持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以及调解和解协议履行率,用践行法治为民“温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化解纠纷“多迈一步”。
今年以来,累计接收行政复议案件8件,受理7件,通过调解和解审结7件,调解和解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