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叙永县赤水镇中沙村村民老宋给叙永县司法局赤水司法所送来一面书写有“好似杜鹃啼血·方使老有所依”十个大字的锦旗,感谢赤水镇、赤水司法所工作人员全程帮助其向儿子小宋追索赡养费,当面向赤水镇政法委员赵强和赤水司法所所长吴术青致以感谢。
2023年3月,老宋到叙永县赤水镇便民服务中心请求低保救助。经查,老宋儿子小宋在贵州省购买了商品住房,老宋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工作人员引导老宋到赤水司法所依法追索赡养费。赤水司法所工作人员欲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该纠纷,但小宋始终不愿露面。工作人员遂协助老宋向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赤水司法所工作人员吴术青承办此案。经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后,叙永县人民法院判决小宋每月支付老宋赡养费800元。判决生效后,小宋仍不支付赡养费,赤水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协助老宋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8000元,切实解决了老宋生活困难问题。
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赤水司法所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尚法、担当”司法行政精神,依法履行好法律援助职能,依法保障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