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仗义执言!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陈实、贺媛律师获赠锦旗

来源:眉山市律师协会 作者:田又如 发布时间:2024-06-12 16:53:44

近日,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陈实、贺媛律师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锦旗上的“弘扬正气,仗义执言”表达了当事人对陈实、贺媛律师工作的高度肯定和诚挚感谢! 

1718182444258.jpg

据悉,当事人为请求获得自己合理、合法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委托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陈实、贺媛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接受委托后,二位律师反复研究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以及对方所举证据,严格按照证据导向事实的原则,最终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虽然对方当事人依照其居民集体规章制度主张,委托人的妻子已经去世,其作为继承人不符合村民小组下剩余209.9026亩土地征收补偿款获取的主体条件,且该次征收为不同的两次征收。但二位律师在耐心进行调查后发现,案涉99.23亩土地和110.6726亩土地征收系于同一天,且对方当事人当庭认可,土地征收、召开动员大会是同一日,据此委托人完全有理由认为,两宗土地系同一次征收。此外,两位律师还了解到,其他与委托人情况完全相符的村民,已经领取了该次征收的补偿款。因此,基于公平、公正原则,对方理应摒弃差别对待,支付委托人相应补偿款。最终法院采纳了二位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胜诉,委托人最终拿到了应得的土地补偿款。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