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陈实、贺媛律师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锦旗上的“弘扬正气,仗义执言”表达了当事人对陈实、贺媛律师工作的高度肯定和诚挚感谢!
据悉,当事人为请求获得自己合理、合法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委托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陈实、贺媛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接受委托后,二位律师反复研究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以及对方所举证据,严格按照证据导向事实的原则,最终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虽然对方当事人依照其居民集体规章制度主张,委托人的妻子已经去世,其作为继承人不符合村民小组下剩余209.9026亩土地征收补偿款获取的主体条件,且该次征收为不同的两次征收。但二位律师在耐心进行调查后发现,案涉99.23亩土地和110.6726亩土地征收系于同一天,且对方当事人当庭认可,土地征收、召开动员大会是同一日,据此委托人完全有理由认为,两宗土地系同一次征收。此外,两位律师还了解到,其他与委托人情况完全相符的村民,已经领取了该次征收的补偿款。因此,基于公平、公正原则,对方理应摒弃差别对待,支付委托人相应补偿款。最终法院采纳了二位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胜诉,委托人最终拿到了应得的土地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