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县司法局太伏司法所开展集中公益活动

来源:太伏司法所 作者:冯 霞 黄欣睿 发布时间:2024-05-21 15:40:46

为进一步塑造社区矫正对象的阳光心态,搭建融入社会的桥梁与纽带,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感,5月20日,太伏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太伏敬老院集中开展公益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包括整理座椅、打扫院落、擦洗门窗等工作,他们互相配合,分工明确,整个打扫过程有条不紊,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这种团队合作的精神不仅有助于公益劳动的顺利开展,更是他们未来融入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铺垫。劳动结束后,他们表示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一定会遵纪守法,靠自己的努力创造幸福的生活,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公德。

通过本次活动,社区矫正对象不仅为人居环境的美化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也增强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未来,太伏司法所将进一步丰富公益活动的类型,促进社区矫正对象与社会的融合,提升社区矫正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